门窗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安徽省女职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安徽省特别规定》)自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安徽省特别规定》强化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府职责、用人单位责任义务等方面内容,并拓展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范围、细化了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待遇进一步规范,同时对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门窗公司积极学习响应,认真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好女职工应有的合法权益。
一、积极学习。4月19日,建工集团工会举办了《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讲活动,门窗公司党支部积极响应,安排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按时参会学习。会后参会人员带回宣传材料,准确及时地向行政领导传达会议精神。
二、广泛宣传。在学习了《特别规定》后,门窗公司积极开展了对《安徽省特别规定》的深入学习活动,并复印了宣传小册子,在各部门和车间进行分发和宣讲,力求让公司全体女职工都能较为全面细致地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落实。门窗公司针对《安徽省特别规定》新增的相关内容,积极贯彻落实,例如对于开具有医疗机构证明的确有痛经情况的女职工建立台账记录,在相应时期准许其请假休息;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和实际情况,对更年期症状严重的女职工,适当调整其工作岗位。